“我的商业银行贷款一直想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之前的政策要求商业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这次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不仅不用还清商业贷款就能直接办理‘商转公’,并且差额不足部分还可以按照原商业住房贷款政策办理,给我减轻不小的还款压力,让我感受到了住房公积金新措施带来的实惠和便利。”成功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直转贷款业务的王先生说。
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作用,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负担,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便民新举措“商转公+组合贷款”,该项业务是“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进一步创新和升级,也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一次推出的惠民新举措,更好地满足了职工群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进一步方便了职工群众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更大程度减轻了还贷压力。
根据《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使用商业住房贷款购买南阳市内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符合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贷款政策规定的,可向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本息超出转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按照原商业住房贷款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金剩余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