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梅(安徽安庆)
据1月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日前,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数据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质效有较大提升空间,数据产业生态还不完善,需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规则,研究出台更多增量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数据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源,是新型生产要素。早在去年开年之初,成立不久的国家数据局就会同17个部门联合启动《“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旨在推动数据要素的高水平应用,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标志着数据要素的市场化建设从理念形成深入到了实践探索阶段。去年,国家数据局紧紧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目标、紧紧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企业关切诉求和市场期盼,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引导作用,加速数据要素的开发、流通、交易、利用与生态培育,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快速发展。可以说,当前,传统产业正在被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新兴产业如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正在快速崛起。
新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数据不仅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程华所指出,“数据要素乘数效应的有效发挥,将是激发我国生产力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背景下实现跃升的关键。”
无规矩不成方圆。近年来,顺应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积极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的立法进程,在《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文本中完善了数字经济的规范化管理。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的出台,到七部委对赴美上市公司开展网络安全审查;从“人脸识别第一案”终审宣判,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国家网信办等多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到《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 我国数据治理在顶层架构上日渐成型,在全球博弈上频频“落子”,在地方竞争上越发激烈,在执法领域上不断拓展,在权利保障上显著提升。
大数据时代,数据对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举足轻重。但不容忽视的是,因多方面原因,当前我国数据要素“供给—流通—应用”的市场化循环体系仍存在不畅通的情况,大量数据在“沉睡”,数据要素价值尚未充分释放。因此,各地应以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为抓手,针对当前数据企业渴望政策引导支持的需求,加大投融资等政策供给,着力培育一批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方面的特色企业,激发产业创新发展活力。另外,各地还可以从企业流通利用数据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系列创新机制并细化实施举措,以促进多部门加强数据融合共享,形成促进数据产业和数据市场发展的政策合力,才能持续赋能数字经济加“数”前行,实现高质量发展,并达到数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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