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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卫生证书遗失登报电话_船舶卫生证书挂失登报

“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以下简称“船舶卫生证书”)是国际航行船舶必须具备的卫生证书,该证书取代了之前作废的“除鼠证书/免予除鼠证书”,其内容包含病媒生物防控、环境卫生监督、医疗设施维护等卫生方面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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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卫生证遗失登报模板:

XXXX船务有限公司遗失船舶卫生证,证号:XXXXXXXX,声明作废。

船舶卫生证丢失需要登报吗?

答:船舶卫生证丢失需要登报。

“船舶卫生证书”检查签发工作规范是依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所制定的,适用范围为全国海港(含内河港)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船舶卫生检查及其他相关工作。适用船舶为从事国际航行的货轮、客轮以及往返边境地区的小型船舶(以下简称“船舶”),出入境的军用船舶、内航船舶以及近海大型浮动设施(钻井石油平台、船坞等)申请船舶卫生证书的参照执行。

船舶卫生证书的申请和受理流程 :

(一)申请

船方主动申请办理或海关在检疫查验过程中发现不具备有效船舶卫生证书的船舶,应由其负责人或代理人填写“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申请书”。

(二)受理

海关在接受申请后,根据船舶类型、靠泊时间、在港作业计划等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地点,组成检查小组。

船舶卫生证书的检查有哪些内容与要求?

检查小组根据船舶实际情况对各卫生技术区域开展船舶卫生检查,可采取查阅文件、直观检查、仪器检测等形式对船舶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必要时可采集样品送实验室检测。

船舶卫生检查内容与要求如下:

(1)船员和旅客

审核医疗日志等书面材料,了解船员和旅客有无患任何可引起国际传播的疾病;船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来自黄热病疫区的人员应持有效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厨房工作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掌握食品保存和食品制备的正确方法等。

(2)厨房

应有完整的日常保洁维护计划或卫生管理制度,在可能导致食品感染或污染的关键部位应张贴清洁维护制度;内墙、地面应保持清洁,无积水或油渍(污),不形成卫生死角;配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无鼠类等啮齿类动物及其活动的新旧迹象;应有独立的专用食物处理区,并与其他的公用活动区域或公用通道相隔离;公共餐具应经过消毒处理,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存放;应装有运转良好的抽气通风装置和专用垃圾桶;摆放在服务区及自助餐桌上的食品,应有适宜的展示罩或用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防护等。

(3)食品储藏室和仓库

食品应来源可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在保质期内;食品不与有毒有害物共同存放;食品储存条件适宜(储存库温度合适、清洁整齐、储存架离地、分类存放等),无鼠类等啮齿类动物、媒介和其他污染源等。

(4)饮用水

饮用水应为船方自制或从经许可的港口供水部门获取;输送系统应有明显的识别标志;船方应向港口供应部门索取水质检测报告;饮用水系统应使用卤化/加氯等消毒除污手段等。

(5)住舱区及甲板

无鼠类等啮齿类动物或其他动物及其新旧活动的迹象,住舱区应保持整洁、通风、温湿度适宜;靠泊期间,与码头连接的缆绳、舷梯应全部采取有效防鼠措施等。

(6)医疗设施

应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船舶医疗指南》最新版本的基本要求配备足量的药品器械,同时保留完整规范的药品消耗、补充记录;检查/治疗设施应保持洁净、维护良好,并设有饮用水和洗手区;应具有规范的操作手册,医学日志记录完整等。

(7)货舱(货物)

货舱内应防潮,保持无鼠类等啮齿类动物、媒介和其他污染或感染等。

(8)垃圾、固体和医疗废弃物、排泄物

应有废弃物移运制度;应配备有标志清楚、专门盛装垃圾、固体和医疗废弃物的带盖容器或专用场所;应有废弃物收集移运记录或证明;固体废弃物移运前应经无害化处理等。

(9)机舱

无鼠类等啮齿动物、昆虫媒介/宿主或其他危害等;发动机外壳或绝缘体无受到鼠类等啮齿动物、昆虫媒介/宿主侵扰的痕迹。

(10)压舱水

应具备完善的压舱水管理计划并妥善执行;压舱水罐的关闭阀门应处于“关闭”位置;不应存在未经批准或未经风险评估擅自排放压舱水的情形,检查日常压舱水排放原始记录。

(11)不流动水

检查救生船罩或船底、排水孔、排水沟、空气处理装置、轮胎及其他船上废弃的容器等是否存在积水(不流动水)。

(12)其他

大型船舶检查中,除上述检查内容外,还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临时技术建议做相应检查。

船舶卫生证书的签发注意事项: 

根据检查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实施卫生控制措施,签发“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

(1)发现传染病病人;

(2)发现鼠患,或其他媒介生物超过控制标准的;

(3)发现化学、生物、核辐射污染证据;

(4)发现有证据表明存在其他公共卫生风险,检验检疫机构认为需要实施卫生控制措施的。

对没有上述情况的船舶免予实施卫生控制,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同时应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在证书上标注或告知船方。

船舶卫生证书的最长有效期为6个月。如不能在港口进行检查或执行必要的控制措施,而且未发现感染或污染的证据,则可在原“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上加盖延期章,将其有效期延长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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