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业集团广告部
    专业 快速 低价
  • 联系电话
    400-6055-150

范县《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后如何补办?

近期,我县群众对于《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换发的需求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方便服务群众,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豫卫发【2023】4号文件要求,我县《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换发办理流程如下:

    一、补发

(一)补发机构:范县妇幼保健院

(二)补发定义: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县妇幼保健院),为因遗失、被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三)补发流程:补发时应由新生儿母亲和父亲到县妇幼保健院申领。新生儿成年后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自行提出申请补发。申领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领人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由补发机构提供);

3.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仅记载新生儿父母一方信息的,可只提供记载一方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的报纸原件;

濮阳报社登报电话:4006055150

濮阳报社登报微信: dengbaozs

为了减少百姓登报来回奔波,报社登报中心现开通了在线登报功能,直接添加报社登报微信,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在家办理登报,见报后邮寄报纸。

范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登报怎么写?

编号:XXXXXX,姓名:XXX(父亲:XXX,母亲:XXX),出生日期20XX年X月XX日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作废。

范县出生证丢失登报多少钱?

出生证登报费用200元,见报后统一包邮报纸。

出生证丢失登报后多久可以补办?

收到报纸后即可携带报纸到原签发机构补办出生证。

范县出生证遗失登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孩子出生证编号+姓名+父母姓名,以及经办人(必须是孩子父母任意一个)的身份证原件。

6.原签发机构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页复印件和原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原签发机构有接产记录但无相关住院病历的,需提供医院接产证明。无法提供本款上述材料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与子(女)的三方亲子鉴定证明;

7.助产机构外出生的补发,需提供助产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签发机构单位印章。

8.补发时,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因死亡、失踪、羁押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新生儿父母已离婚的,可参照不变更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换发时提供的资料(参照本信息换发中的第(二)条)执行。

9.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经补发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批准,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须与原证信息一致,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已办理户口登记的,只补发正页;未办理户口登记的,管理机构向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根据核查情况确定是否补发副页。

二、换发

(一)换发的情形:换发是指签发机构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县妇幼保健院),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生儿更换《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由新生儿母亲或父亲提出申请。新生儿成年后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自己提出申请换发。包括以下情形:

1.《出生医学证明》无效。包括:手写签发时未按规范汉字填写或字迹不清的;签发信息被涂改的;2014年及以后手写签发的;因机构原因导致信息错误或不真实的;未按规范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申报户口登记前私自拆切副页的;证件破损影响使用的。

2.县级公安机关函告因虚假登记予以注销户口,且真实出生信息与已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符的;

3.因新生儿姓名原因无法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

4.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经核查属实的(产妇通过“人证核验”后办理入院手续并分娩,《出生医学证明》以住院病历登载新生儿母亲信息为准,后续在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时,不予变更新生儿母亲);

2014年1月1日以前按规范手写签发的,和2013年1月1日以前使用一代居民身份证信息签发的真实证件,若信息无误,均为有效证件,原则上不予换发。

(二)不变更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换发流程:由申领人向原签发机构提出申请,原签发机构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予以换发。申领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领人关于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由换发机构提供);

3.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仅记载新生儿父母一方信息的,可只提供记载一方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4.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6.原签发机构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页复印件或原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原签发机构有接产记录但无相关病历的,需提供医院接产证明。不能提供本款上述材料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与子(女)的三方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父母离婚的,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领换发,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生效文书;原证记载父母双方信息的,此类换发不包括删除另一方信息。

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因死亡、失踪、羁押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申请换领,还需提供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死亡、失踪、羁押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佐证材料。

(三)特殊情况下的换发流程:原分娩机构签发资质被取消的,或有下列情形的:申领人到县妇幼保健院申请换发。再提供不变更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换发时提供的资料(参照本信息换发中的第(二)条)的同时,还需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

1.申请变更父亲或者母亲信息的,还需提供变更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信息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新生儿父母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信息签发的,现申请变更为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的,应提供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2.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的,还需由原《出生医学证明》所载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原所载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新生儿登记户口情况资料、拟变更的新生儿父母与新生儿的三方亲子鉴定;

3.因新生儿姓名不能进行户口登记,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而申请的换发,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特别注意:可以换发正、副页的新证;办理户口登记后申请换发的,只换发正页。换发出生医学证明,需经换发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批准,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换发后,换发机构将原证件连同换发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三、各签发机构咨询电话

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换发、补发业务需求的群众,可以对照本信息准备材料到相应机构申请,如遇上述信息中未提到的特殊情况请提前咨询相应的签发机构。

范县妇幼保健院咨询电话:0393-8686932

范县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393-5252028

范县中医院咨询电话:0393-5265039

范县第二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393-5903007

范县辛庄镇中心卫生院咨询电话:0393-5896120


推荐阅读:

大河报登报电话_大河报广告部

濮阳日报登报电话_濮阳日报广告部

河南日报登报电话_河南日报广告部

濮阳早报登报电话_濮阳早报广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