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外经证丢失应按进行以下流程操作:
- 办理登报遗失声明;
- 现在登报便宜的报纸(可以咨询客服人员);
- 书写标准的外经证遗失声明格式;
- 提供外经证复印件或其他资料;
- 支付登报费用;
- 见报后邮寄报纸。
外经证登报电话:400-605-5150
外经证登报微信:dengbaozs
外经证丢失需要登报吗?
答:外经证丢失需要办理登报声明。
为什么外经证丢失要登报?
- 国家政策的强制性要求,税务局专管员会通知财务提交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企业不慎丢失的话应立即进行备案、补办,否则会有行政处罚及滞纳金等,并严重影响企业征信,对企业的招投标及贷款等活动。
- 敏感证件丢失后进行登报挂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外经证丢失登报模板:
XXXXX限公司遗失外出经营许可证一份,证号:XXXXX,声明作废。
外经证丢失登报案例:
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经证号:金牛国税外经 [20XX]17XXX 号项目名称:XXX卫生院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有效期: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日,合同金额:1000000元,此证明于20XX年X月X日遗失作废,特此声明。
外经证丢失补办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外经证遗失声明,加盖公章。
什么是外经证?外经证相关知识
答: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当在此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情况。纳税人应持证明,在证明有效期届满10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一旦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则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而成为营业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固定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