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如下
自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5.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要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等国家有关要求。
6.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7.按要求在线上平台如实登记个人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回收拆解企业名称、旧车车牌号、电池类型;并为新车登记挂牌,上传新车品牌、销售参考价格(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车型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车架号、电池编号、电池类型、车牌号,购车发票、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等信息。
8.对回收的以锂离子蓄电池为动力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应做到“一日一清”,由回收企业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安全存放,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违规储存。
(二)线上平台
1.能够按要求提供以旧换新有关数据,及时准确掌握电动自行车交旧、回收、购新、拆解全流程信息,做好证据资料固化留存;
2.具有商品管理、补贴发放和领取、补贴核销、补贴审核、数据分析、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统计及数据反馈等功能;
3.与省级系统做好对接。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做好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4.平台在补贴核销时不得向参与活动商户收取额外佣金,不得限制单一银行进行支付。
(三)回收拆解企业
1.在德州市内依法注册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
2.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书》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具有“反向开票”资格。
3.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存储场地,回收拆解人员专业能力强,能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旧车注销手续。
4.回收拆解流程规范完整,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开展全链条跟踪服务,全过程证据留存,确保对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电池进入正规拆解渠道,制作保留单机拆解全过程视频。
5.废旧铅酸蓄电池须交由有资质的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企业,规范开展收集、贮存和转移业务,规范废铅酸蓄电池流向,禁止非法拆解、杜绝倒酸,并及时向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单位转移。废旧锂离子蓄电池须交由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安全利用处置。
(四)政策参与单位要向商务部门作出守信承诺,做到诚信规范经营,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等资料,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
(五)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单位经营规模、实力等条件,现场考察参与单位是否具备临时有序存放废旧电动自行车的场所,确定政策参与单位并公示,报市商务局备案。政策实施期间,对参与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纳入政策参与范围。对违反政策规定的,立即终止并取消其政策参与资格。
(七)政策参与单位需按规定将代收回的旧车存放在符合条件的临时场所,及时交由正规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安全利用处置,并将交付拆解凭证上传至线上平台,形成全流程信息闭环。
来源:《德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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