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公布5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59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我省无锡市、宿迁市、溧阳市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南通市“领先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淮安市“财政奖补资金直达市场主体机制改革”、常州市新北区“‘高新事·高兴办’培育一流政务服务品牌”、张家港市“创新探索新时代行政执法的张家港样本”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2021年8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了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决定对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示范创建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常态化工作,将获得示范命名作为新的奋斗起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委要加强对示范地区和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支持保障,努力把示范地区和项目打造成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法治政府建设标杆;要坚持把示范创建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相结合,同解决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同增强人民群众法治建设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相结合,加快推动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新时代新征程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列)
北京市东城区 北京市通州区
北京市延庆区 天津市和平区
河北省阜城县 山西省太原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辽宁省沈阳市
吉林省辽源市 上海市静安区
上海市普陀区 上海市闵行区
江苏省无锡市 江苏省宿迁市
江苏省溧阳市 浙江省嘉兴市
浙江省丽水市 浙江省诸暨市
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省蚌埠市
安徽省南陵县 福建省福州市
福建省晋江市 福建省武平县
江西省南昌县 山东省青岛市
山东省枣庄市 河南省洛阳市
河南省平顶山市 河南省濮阳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襄阳市
湖北省鄂州市 湖南省长沙市
湖南省湘潭市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广东省肇庆市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 重庆市渝北区
重庆市沙坪坝区 四川省广元市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四川省仪陇县
贵州省贵阳市 贵州省毕节市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云南省开远市 陕西省延安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59个)
北京市丰台区:打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丰台样本”
北京市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监管创新的“石景山模式”
北京市顺义区:“2+1”创新模式带行政调解迈入快车道
北京市密云区: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天津市滨海新区:“一企一证”综合改革
天津市南开区:“青春与法 护航成长”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河北省石家庄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法治引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河北省清河县:“小切口”撬动“大变化”的“鉴调一体”模式
河北省大名县:省界矛盾纠纷化解(冀鲁豫三省四县)助力共同富裕乡村振兴
辽宁省丹东市:行政复议助力打造最好法治营商环境
吉林省长春市:构建智能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吉林省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吉林省四平市: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法治化政务服务环境
上海市嘉定区:全力打造高效便捷政务服务新体系
上海市青浦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机制
上海市崇明区:法治护航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江苏省南通市:领先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江苏省淮安市:财政奖补资金直达市场主体机制改革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高新事·高兴办”培育一流政务服务品牌
江苏省张家港市:创新探索新时代行政执法的张家港样本
浙江省杭州市:依托城市大脑推进法治政府数字化转型
浙江省衢州市: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新格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安徽省马鞍山市:长江禁捕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
安徽省芜湖市:依法兑现公共政策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安徽省黄山市:依法推动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工作
福建省漳州市:新时代110警务机制改革创新
福建省三明市:打造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样本
福建省南平市:厚植法治护绿根基赋能生态文明建设
江西省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三大”超简审批改革
江西省景德镇市:法治护航建设陶瓷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江西省抚州市:法治护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创新与实践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建立多元调解服务中心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新高地
山东省日照市:打造“五位一体”的基层法治建设新平台
山东省聊城市:“1+3”行政应诉工作模式创新
山东省沂源县:县镇(街道)村(社区)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贯通机制项目
河南省鹤壁市:创新“五位一体”服务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
湖北省宜昌市:创新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
湖北省随州市:建设政务服务“总客服”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州创新农民工工资支付法治保障机制
湖南省长沙县: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改革样板
广东省佛山市:“彻底放、智慧管、优化服”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广东省惠州市:以三大平台、三大活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广东省中山市: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综合服务的“中山模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以法治助力生态环境治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加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海南省万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重庆市江北区:法治政府建设“智慧穿针、依法引线”城市管理新路径
重庆市南岸区:法治护卫赋能智创生态筑城
四川省成都市:推行和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建设公益化、普惠化、专业化、高效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推行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模式
甘肃省嘉峪关市:以基础性、先导性普法工程助力“法治嘉峪关”建设
青海省格尔木市:智慧平台助力法治化城市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乌伦古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