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
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的便利店老板徐先生(化姓)称,
从槟榔经销商处进货后,
当日下午在微信群里收到通知:
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商家下架店内槟榔,
不得销售。
徐先生透露,
由于36岁歌手傅松因口腔癌去世,
近期到店购买槟榔的顾客比平时少。
“平时我们这买槟榔比较多的
是一些喜欢抽烟的年轻小伙子,
大家看到那个新闻可能会有点担心。”
9月19日下午,
某知名槟榔品牌在义乌市的经销商表示,
前几日有多家商户向其询问有关槟榔下架的消息,
但他们一直未接到有关部门的上述通知。
“9月14日公司说暂缓进货,
但没想到是这么严重。
如果商家有槟榔卖不掉,
我们也会过去帮他收货的。”
对此,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
浙江省内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
该通知基本是永久性的,
并非短期下架。
目前先引导商户对槟榔进行下架处理。
如果之后商家存在销售槟榔的行为,
相关部门会对此进行处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
2020年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
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缺乏依据。
从今年9月初开始,
浙江省下发有关通知,
禁止槟榔作为食品销售。
近年来,
我国的槟榔监管政策
逐渐推进且趋于严格。
2017年,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将槟榔果列入了一级致癌物。
2019年,
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要求,
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
从该年3月7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
2020年,
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
2021年9月17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
从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
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早在2003年,
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就把槟榔列入“黑名单”,
为一级致癌物。
槟榔纤维粗糙,
长期嚼槟榔会造成黏膜、牙齿损伤。
其所含的生物碱能直接杀死细胞,
进而造成口腔损伤。
因此,
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是“双重打击”。
相关专家表示,
近年的临床调研发现,
口腔黏膜下纤维性变的患者呈年轻化趋势,
年龄集中在20—30岁,
均有嚼食槟榔的习惯。
湖南因盛产槟榔,
口腔癌的发病率远高于其他省份。
由于槟榔中含有槟榔碱,
这是一种类似尼古丁的物质,
会使人成瘾、产生快感,
一旦开始往往难以戒除,
久而久之,
口腔黏膜发生病变
甚至发展成口腔癌、咽喉癌等。
随着相关政策逐渐推进,
槟榔广告、槟榔销售将受到严格监管。
珍爱生命,
远离槟榔。
来源:中商工商时报